我有試過改d壞習慣,不過好快就無繼續改嚕……
我係有時會做錯嘢,不過都係好小事,講到有罪好似好大件事咁……
咁我而家信咗耶穌,係咪有罪都無事架啦……
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上帝面前並無可誇。
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猶太人素來尊崇亞伯拉罕,很熟悉關於他的事跡,例如順服上帝離開家鄉、獻以撒、得著上帝的應許等。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指出,就連亞伯拉罕這如此偉大的人物,他的行爲理應是猶太人的榜樣,他也不能靠行爲稱義。「做工的得工價」講求有付出就有收穫,聽起來很合理。不過,稱義卻單單是藉上帝的恩典而來,人只能夠憑信領受。亞伯拉罕相信上帝,而他的行動一致地反映出他的信。如果猶太人只是看到他的行爲而忽略他的信,那就捉錯用神。保羅繼而引用大衛寫的詩,解釋同樣地,連大衛這如此偉大的君王,也不能靠他的豐功偉績去彌補他犯罪得罪上帝,只是上帝「不算」他的罪。
接下來談到割禮的問題,猶太人認爲人要受過割禮才可以稱義。保羅則指出按照舊約聖經,亞伯拉罕被稱義是記載在《創世記》第15章,到第17章記載他受割禮,兩個事件相隔約有十五年之久。這帶出了割禮並不是稱義的先缺條件,而是稱義的「印證」,標記猶太人是上帝子民這身份。
靠行爲和割禮稱義均源於同一個錯誤的觀念,認爲人生命的保障是來自自己的努力,要有「話事權」和優越感才更有把握。「信」則是基於我們意識到靠自己無法扭轉自己的本性,於是選擇將生命置放在上帝的手中,讓祂介入並幫助我們活出相應的生命樣式。真正的信必然會帶出相應的行爲,不過我們要時常檢視自己,免得以行爲自誇。
我們有什麽習慣或脾性,是我們靠自己一改再改,卻無能爲力,需要向上帝交託的呢?
我們有沒有過一些很自大或很自卑的時候,覺得自己什麽都可以做到,或什麽都做不到?我們的信仰怎樣幫助我們合乎中道地看上帝和自己?
親愛的主,感謝祢體恤我們的軟弱,在我們不能自救的時候救贖我們。祈求祢幫助我們謙卑承認自己的不配,靠著祢的恩典活出表裏一致和相稱的行事爲人。以上的禱告,是奉恩主耶穌基督的名字,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