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2月12日

詩篇:詩七十二1~7及18~19 週四

72:1  神啊,求你將判斷的權柄賜給王,將公義賜給王的兒子。
72:2 他要按公義審判你的民,按公平審判你的困苦人。
72:3 大山小山都要因公義使民得享平安。
72:4 他必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窮乏之輩,壓碎那欺壓人的。
72:5 太陽還存,月亮還在,人要敬畏你,直到萬代!
72:6 他必降臨,像雨降在已割的草地上,如甘霖滋潤田地。
72:7 在他的日子,義人要發旺,大有平安,好像月亮長存。
72:18 獨行奇事的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
72:19 他榮耀的名也當稱頌,直到永遠。願他的榮耀充滿全地!阿們!阿們!

淺釋:

這是一篇為君王祈求的詩,而此詩也會在君王登基的禮儀上誦讀的。詩人祈求君王能秉行公義、好好管治國家、保護和扶助困苦和有需要的人、恩澤萬民、維繫社會秩序;不過,更重要的是君王要秉行神的公義和公平,也就是按神的旨意作出判決。換言之,君王的職責是要讓神的主權能透過他在地上實踐,這樣人民才會得享平安。無論任何時刻、任何地方,君王必須按著神的心意來行事。經文第18及19節是一個結束的讚美詩,神奇妙的作為是永遠配受稱頌和榮耀。此詩篇會在《將臨期》誦讀,以表達對彌賽亞 — 耶穌基督 — 和平之君再來的期盼。祂來是要彰顯神的公義和公平,祂來是要按神的旨意審判全地,而神的主權藉著祂在地上得以彰顯。

反省:

在生活處境上,神讓我們管理什麼範疇?我是否按神的心意去履行這職責?本週請以此作為祈禱﹕「神啊!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主權在地上彰顯,願祢的旨意透過我成就。阿們。」

代禱:《代禱的邀約》── 青年及長者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