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現在有雲遮蔽,人不得見穹蒼的光亮;
22 但風吹過,天又發晴。金光出於北方,
23 在神那裏有可怕的威嚴。論到全能者,我們不能測度;他大有能力,有公平和大義,
24 必不苦待人。所以,人敬他;凡自以為心中有智慧的人,他都不顧念。
經文是以利戶對於與約伯訴訟的結案陳詞的總結。「北方」在本段經文喻意神坐著為王審判萬民之處(賽十四13)。「金光」是指比陽光還要耀目,人不能直視的光芒。
「神……可怕的威嚴」意思是若人暴露於神的榮光下,死亡是必然的結果(出卅三20)。以利戶告訴約伯,神的榮光比陽光強得多,情況有點像原本天空滿佈密雲,須臾之間密雲消散,強烈的日光突如其來,使人睜不開眼睛。人不可能直視神,否則只有死亡(21~22節)。其言下之意是警告約伯:無論是地位、權柄、能力,人與神都相距太遠,沒有人能夠與神爭論,所以不要堅持自己無辜受苦,向神訴訟,否則只會自招滅亡。
在聖經,「全能者」始見於創十七1,是神與亞伯蘭立約時的自我介紹,對於希伯來人,這稱謂強調神對應許的權柄。「苦待」的原文與卅八1神的「回答」是同一個字,在這裏譯作「回答」與前文後理更連貫。以利戶告訴約伯:神的作為超越人的智慧,按公義行事屬於神的權柄,無需給人回答,向人交代(23節)。人要敬畏神,人若自以為有智慧與神爭辯,必得不到神的顧念(24節)。
對於以利戶,神是不會給人回答的「全能者」。約伯雖經歷神的沉默,但卻相信神是會給人回應,與人相交的生命之主。你對神有何經歷和認識呢?神曾經回應了你甚麼問題?又對你哪些求問沉默不語?你如何堅持對神的信和等候呢?
未信主之前,我是一個堅信進化論,對基督教創造論嗤之以鼻的中五學生。後來因老師生命見證的影響,不再抗拒基督教,並決志信主。還記得初信的時候,不時經歷聖靈的感動,有些時候就是簡單如細看一片樹葉,也因神創造的奇妙而感動、讚嘆,不得不承認神是創造之主,但對於耶穌基督的救恩和捨命的愛,仍只停留在頭腦知識的層面,心底深處隱隱然有一個疑惑:雖說耶穌以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成就救恩,但從死亡到復活,前後不超過48小時,這短短的時間相對於祂的永恆,實在微不足道,又怎可說是最大的代價呢?雖有疑惑,但因被神創造的大能所降服,心中又想:既然神是創造主,神說是,便是吧!並且為免顯得自己無知,所以從來沒有向人透露,更沒有向神求問。
當時我和爸媽居住的是一個由包租婆分租出來的小小板間房。因為租管條例,住所租金只可每兩年加一次,加幅也有限制。為了繞租管增加租金收入,不少包租人會設法逼走舊租客,租給新租戶。我們的包租婆便是其中的表表者。為了逼我們遷離,她在明在暗地對我們做了極多的惡事,也成了我的苦難。當時我信主大約一年,每次面對她的惡事,我都有即時以惡報惡的衝動,但每一次我心中都會響起聖靈的微聲提醒:「饒恕人七十個七次」、「要有聖徒的體統」……我躺在床上掙扎著對付自己的惡念,痛苦得死去活來。這苦難雖在一年多後隨著搬到新居得以消除,但對於這經歷引發的求問——「神為甚麼容許這惡?」卻得不到神的回應。
二十年過去,我漸漸明白到這段艱難的歲月原來正正回答了我潛藏心裏,不懂得向神求問的嚴重信仰疑難——耶穌為成就救恩所付代價的疑惑。在被迫遷的歲月,我只是承擔自己一時惡念的罪擔,已經痛苦得死去活來,耶穌卻是把所有人的罪污都「攬」上了……我漸漸感受到耶穌代贖的沉重,就是連想一想都使人透不過氣來!
對於我,神是那位在人還未懂得為自己屬靈需要求問之前,已經按人的好處給人預備了回應之主。
慈愛的天父,
祢是我們不偏離生命之道的依靠。當我們遇到困難與試探的時候,我們需要祢的看顧與保守,求祢在給我們回應的時候,開通我們心靈的耳朵;在我們需要等候的時候,加我們耐性;求祢堅固我們對祢的信,好叫我們能緊守祢的教導。奉主耶穌基督得勝之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