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耶穌在伯大尼的痲瘋病人西門家裏,
7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8 門徒看見就很不高興,說:「何必這樣浪費呢!
9 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10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11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但是你們不常有我。
12 她把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準備的。
13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都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來記念她。」
〈馬可福音〉及〈約翰福音〉記述「極貴的香膏」至少值三百多個銀幣,相當於當時一個工人一年多的工資。第8~9節描述門徒「看見」這女人所做的事便大發雷霆,「很不高興」未有把原文更強烈的意思表達出來,應譯為「極其憤怒」,帶有「責備人犯錯」之意;「何必這樣浪費」(8節)暗示了有比把香膏倒在耶穌身上更好的用途,即是說,門徒認為把香膏變賣來賙濟窮人更好。猶太傳統在逾越節前會特別關注賙濟的事,確保窮人也有足夠的金錢,可以購買過節的用品,而猶太人又向來視賙濟窮人為義人必須履行的責任。耶穌沒否定賙濟窮人的需要,但卻引導他們看見這女人做的是一件更應表揚的「美事」(10節),意思是指「善行,合神心意的事」。「福音」(13節)指耶穌捨命救贖世人的「基督事件」;這女人對耶穌的忠誠,及她對耶穌要走上十架苦路的洞悉,把那些只「看見」(8節)香膏的價值和傳統規條的門徒完全比下去。因此,耶穌明明地囑咐門徒在傳福音時「要述說」、「要記念」這女人的事。
門徒的反應凸顯了他們並不明白耶穌將要面對怎樣的苦難時刻,反而這個把香膏倒在耶穌身上的女人就把最好的獻上,適時地為耶穌作好安葬的預備。主耶穌在我們生命中究竟有多重要?祂會怎樣看我們對祂的愛呢?
福音書作者把這事件編排在兩段計畫謀害耶穌的記述之間,先是祭司長和長老聚在大祭司該亞法的家,「商議要設計捉拿耶穌」(廿六4);後有猶大向祭司長提供捉拿耶穌的情報。〈馬太福音〉沒有記載這女人的名字,她在整件事中沒有說一句話,但她卻是全場話題的焦點,更被耶穌「點名」,吩咐門徒他日無論往哪裏傳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來記念她」(13節)。設若我們是置身現場的門徒,聽到耶穌這樣說,我們會否覺得很「哽耳」?與耶穌日夕相處,現在卻說這女子更值得被「記念」!到底耶穌「知道」門徒甚麼心思(10節),以致祂向門徒發出這樣的囑咐?
想起有次我要處理一件事情,但膠著沒進展,苦思良久,用了好幾個方法也沒有突破,於是找潘耀倫牧師幫忙,最終事情給解決了。潘牧師少不免開玩笑地自誇了幾句,我不服氣回了他一句:「行運醫生醫病尾!」於是他挑戰我是否知道哪裏出了問題,我一臉狐疑,心裏盤算我看漏了甚麼,他便指出問題的癥結:「錯焦點啊!」是的,焦點放錯了,於是就只「看見」事情的表象,結果兜兜轉轉無法對症下藥。
這女子以香膏澆灌塗抹耶穌,不單讓我們看到她對耶穌的愛與敬意,更顯示出她看到的,與門徒所「看見」(8節)的不一樣。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耶穌已不止一次預言祂的受苦、受死和復活。門徒沒有認真思考耶穌的說話,因而不明白耶穌的職事,而這女子卻認清耶穌的身分,相信耶穌的說話,珍惜向祂表達愛與敬意的機會。相反,門徒只憑肉眼看,就只看到香膏的金錢價值、這女子的行動異常,他們聚焦在節期時要賙濟窮人的傳統上,卻沒有以屬靈的向度去解讀眼前的事。在旁人一片非議聲中,這女子心繫耶穌,此時此刻,耶穌是她唯一關注的焦點。在耶穌眼中,這女子為祂膏抹的舉措,正是配合和回應福音事件的行動。
慈愛的天父,在複雜的人生處境中,很多時候我們都是憑己意行,又或是跟隨別人以世界所認同的方式去作出回應,求祢赦免我們軟弱的表現,憐憫我們淺薄的靈性生命。求主聖靈幫助、保守我們的心時刻聚焦於祢,使我們所思所言所行也被祢的話語所引導。奉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