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3月5日

福音書(二):太十一20~24 週三

11:20 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
11:21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11:22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泰爾、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11:23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或譯: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
11:24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

淺釋:

主耶穌在加利利一帶的傳道得到了群眾熱烈的反應。然而在一些經常逗留的小鎮情況卻剛好相反。小鎮上的居民雖不乏聽聞真理的機會,且又多次目睹主耶穌施行神蹟,但當中願意接受的卻寥寥無幾。主耶穌嚴嚴地責備他們,指出他們在末日審判時所要受的懲罰比起古時常受先知譴責的外邦城鎮還要重。「泰爾」(舊譯「推羅」)和「西頓」是舊約時代先知常痛斥的外邦城市。「迦百農」又被稱為「安慰之鄉」,是主耶穌傳道生涯中經常施教和行神蹟的地方,也是當時很蓬勃的城市。「升到天上」和「墮落陰間」表示從尊榮的地位降到最卑賤的地步。經文指出從前因為悔改而得著安慰,但如今卻自以為了不得的人,到了審判的日子要被降為卑賤。

反省:

經文告訴我們,主耶穌所傳的福音除了是得救的信息,同時也是審判的信息。從積極面來看,這審判意識會迫使我們發現我們應當怎樣活才能使自己免於罪和死亡的捆綁。請思想,「基督徒」這身分於你來說是代表著什麼?是一個使你免受災難的金光罩?還是同時是「得救-審判」的提醒?請透過祈禱,祈求天父加添你生活的力量,使你在生活中活像基督。

代禱:《代禱的邀約》── 兒童及少年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