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3月11日

新約書信:羅五12~19 週二

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5: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5: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5: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5: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5: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5: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5: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淺釋:

罪的結局就是死;亞當(「亞當」是「人」的意;因此「亞當」即是人類的代名詞。)犯罪,其結果不獨是亞當個人的死亡,亞當的子孫後代就算沒有像亞當一樣犯罪,都要因始祖的罪而面對死亡;況且罪一旦進入人間,亞當的子孫後代就免不了繼續犯罪,因此都要承擔罪的後果──死亡。惟有基督的救贖,可以打破人類自亞當以來因著罪而沒法逃避的死亡宿命。犯罪的亞當為人類帶來了死亡的結局,無罪的基督卻為人類帶來永遠的生命,從終末的意義上,亞當與基督都為人類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因此保羅說亞當是「那後來要來之人(即基督)的預像」(14節)。但須注意的是,保羅強調基督的救贖,是祂給世人的「恩賜」(16節):人有權選擇接受它,也可以選擇拒絕它;選擇這恩賜的人被接納為屬基督的人,要被稱為義、得永生;選擇拒絕這恩賜的人仍舊屬亞當,就免不了定罪、死亡的結局。

反省:

上主給世人預備的救贖恩典,是主耶穌用祂的生命為我們換來的,這樣珍貴的恩賜白白地賜予我們,我們可有視之如珍寶,並以追求聖潔的生命來報答主耶穌的救贖之恩?還是我們仍舊像未信以前那樣,依舊活在罪中,把以生命換來的恩賜狠狠地糟蹋了?

代禱:《代禱的邀約》── 香港社會及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