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的敬虔] 4 月4 日 「墮落的循環」已發動?

[格外的敬虔] 4 月4 日 「墮落的循環」已發動?
文:潘耀倫牧師

當我們已經犯慣了罪,即使我們還是會因為承受惡果而痛悔,因為痛悔而呼求,因為呼求而獲救,但屬靈的抵抗力其實已愈來愈弱,卻愈來愈多與罪惡妥協,於是,墮落的循環已在我們身上發動,我們已離開神愈來愈遠。

士二11 ~ 15


11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
12 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
13 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
14 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
15 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

經文淺釋

士二11 ~ 19 將第三至十七章那每況愈下的「墮落的循環」述說了一遍,第11 ~ 15 節是這循環的第一、第二步:以色列人離棄神,於是招致外邦人的欺壓。以色列人最大的罪是違背誓約,沒有專心事奉神,反而敬拜以巴力為代表的迦南神祇。巴力是「主」或「丈夫」的意思,以色列人對神不忠,有如妻子對丈夫不忠一樣。公義的神對罪的反應就是發怒,以色列人既失去神的保護,便受到外邦的欺壓,而且他們「四圍」都是敵人,便變得「極其困苦」。

思想問題


〈士師記〉第三至十七章所記載的歷史,不論士師或以色列民,其實都愈來愈不濟,為甚麼以色列人總不能從錯誤中學習,反而每況愈下?這會否也反映出我們屬靈的光景?犯罪與蒙恩的經歷到底是叫我們成長了,還是麻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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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人從為奴之地進入應許之地,理應在神的恩典裡自樂。可是,他們沒有把一切迦南人逐出,更忘記了那不可忘記的,就是他們「在埃及地作過奴僕」(申五15,十五15 等),竟由服苦的人成為使人服苦的人(士一28、30、33 及35),最終自食其果。

不但如此,〈士師記〉記載了一個更悲慘的屬靈真相,當那「墮落的循環」在歷史中重覆著,以色列人的屬靈光景其實愈來愈不濟。不錯,他們因為罪惡而受苦,因為受苦而呼求,因為呼求而獲救,但卻沒有因為得救而痛定思痛,遠離惡事,反而在平安的日子中鬆懈下來,於是再度墮落,而且較諸先前更墮落!為甚麼呢?也許這正是罪的特性吧,它本來就能使人愈來愈墮落。

屬靈生命的定律我們也是知道的:吃甚麼靈糧、吃多少靈糧,做甚麼屬靈的操練(spiritual exercises,即靈修),做多少屬靈的操練,都能決定我們屬靈生命的健康狀況。因此,常有人提醒我們,要小心「飲食」,因為我們把甚麼吃下去,就決定我們成為怎樣的人;吃喝的若是罪,我們斷不能成為無罪的人。而且,當我們已經犯慣了罪,即使我們還是會因為承受惡果而痛悔,因為痛悔而呼求,因為呼求而獲救,但屬靈的抵抗力其實已愈來愈弱,對罪惡的妥協度卻愈來愈高,於是,墮落的循環已在我們身上發動,我們已離開神愈來愈遠。

回看以色列人,一切禍事緣於他們屬靈上的不忠──拜偶像,而拜偶像表示他們不相信跟隨那獨一的神已經足夠。我深思:何謂足夠?我的神所應許的是甚麼?於我是否已為足夠?我便想起主耶穌的話: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

又想起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話: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禱文


慈愛的天父,「犯慣了罪」這光景太可憐,懇求祢不讓我們陷入誘惑,救我們脫離兇惡,免得我們在罪中不能自拔。在大齋期內,求祢教我們在一片追求屬靈長進的氣氛中不甘後人,自潔自重,不但不讓那墮落的循環發動,更在成長上力上加力。奉主耶穌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