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5月13日

新約書信:彼前二19~25 週二

2:19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 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2:20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 神看是可喜愛的。
2:21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2:22 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
2:23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2: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2:25 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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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彼得向當時屬於社會上最低下階層的奴僕基督徒發出這樣的指引:你們既身為奴僕,就要順服世界的主人,但仍要以討神喜悅為行事為人的首要考慮。倘若世界的主人行事乖僻,基督徒奴僕要憑著良心(忠於神)而作是非對錯的判斷。這樣做不免要忍受皮肉之苦,卻能得神的喜愛(即是:有恩典的、有福的意思)。19節「忍受」,與20節「忍耐」兩個字詞,有保衛、守住陣地等積極意義,不是無奈地接受刑罰,正如基督主動地受苦,親身擔當世人的罪一樣。彼得肯定為忠於神所受的苦,認為這是因行善受苦;相反,若基督徒因為犯罪受苦,即是行事為人違背神的旨意而受苦,那就毫不足取了。接著,彼得借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受苦的僕人在宰羊的人手下無聲的意象,勸勉基督徒要學效基督受苦的心志,雖然受迫害也堅決不出惡言、不犯罪,等待上主公義的審判。未認識基督之前,人人都像迷路的羊(喻意偏行己路),但如今既已歸於大牧人的羊圈中,那就要按基督的榜樣行事為人了。

反省:

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對世界所高舉的價值和成功的準則,以及對基督在十字架上受苦所展現的價值和做人原則,你能分辨其異同而作恰當的取捨嗎?你肯為守住信仰價值而犧牲世界的好處,甚至願意受不公義的對待嗎?當你因忠於神的緣故而受苦時,你能不發惡言和怨言,不報復,靜候上主的審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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