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4月30日

新約經卷:約壹三16~24 週四

3: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3:17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
3:18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3:19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3:20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3:21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3:22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3: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3: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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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為弟兄捨命」在原文直譯是「放下生命」,主為我們「放下生命」的方式是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死,而我們也應因為主的愛而為弟兄姊妹「放下生命」,甘心樂意與弟兄姊妹分享生命所擁有的(參17節)。
第17節「窮乏」在原文直譯是「有需要」,剛好與「有財物」相對;而「愛神的心」在原文是「神的愛」。第17節意思就是當一個有財物的人看見有需要的肢體,本著為弟兄姊妹「放下生命」的精神,應以自己的財物回應對方的需要;但若對對方的需要視而不見,不管他說自己有多愛神,神的愛怎可能是在他裏面呢?所以約翰教導我們:「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誠實在原文是指真理)真正的愛會帶來具體的行動,而且是行在真理中。

反省:

我們對身邊弟兄姊妹的愛是在言語和舌頭上,還是在行為和誠實上呢?我們有沒有對身邊或遠方的弟兄姊妹的需要視而不見呢?

代禱:《代禱的邀約》── 青年及長者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