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的敬虔] 3月4日 神造人原是正直

文:潘耀倫牧師

一個無罪的人為別人而成為罪,使不義的人能成為義,這到底是甚麼道理?

傳七23~八1


23 我曾用智慧試驗這一切事,我說「要得智慧」,智慧卻離我遠。
24 萬事之理,離我甚遠,而且最深,誰能測透呢?
25 我轉念,一心要知道,要考察,要尋求智慧和萬事的理由,又要知道邪惡為愚昧,愚昧為狂妄。
26 我得知有等婦人,比死還苦,她的心是網羅,手是鎖鏈。凡蒙神喜悅的人,必能躲避她;有罪的人,卻被她纏住了。
27-28 傳道者說:「看哪,一千男子中,我找到一個正直人;但眾女子中,沒有找到一個。我將這事一一比較,要尋求其理,我心仍要尋找,卻未曾找到。
29 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
1 誰如智慧人呢?誰知道事情的解釋呢?人的智慧使他的臉發光,並使他臉上的暴氣改變。

經文淺釋

傳道者憑神所賜的智慧考察生命,最終發現他沒有絕對的智慧了解一切事情,特別是死亡,人亦看不透神的計劃。「知道」、「考察」、「尋求」,表示傳道者已竭盡全力,要明白「智慧和理由」,但卻使他對人性的陰暗面更為了解。傳道者看似把話題轉向男與女,其實他的焦點仍是智慧;有智慧的人才能從最邪惡的女人之手逃脫。第27~28節應理解為:男人不比女人強多少(其他古代近東的民族對女性更為負面),而可靠的結論只有一個:人世間缺少智慧,是人咎由自取,因為人受造本是正直的,人卻變為邪惡。但即使如此,智慧還是有價值的,它使人良善、柔和。

思想問題


我們可曾像傳道者一樣,認真地、耐心地察看生命,想從生活的一切經驗中學習呢?誠如傳道者所言,神造人本是正直的,但人卻墮落了。你在哪些層面也妥協了,放棄了對美善的堅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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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寫〈上帝的獨生子〉有這句:「神人共處,祂居於這地三十年,完全為了體恤蒼生艱苦。」後來有人向我提出質詢:全能、全知、全善的神,怎需要花三十年來了解人類的遭遇呢?

這見解部分是對的,部分是不對的。對的是,全能、全知、全善的神,的確不需要花三十年來了解人類的遭遇。不對的是,神的兒子降世,並非單純為了「了解」我們的處境。當祂因為要降生成人而甘願虛己、接受了眾多人的限制;既生而為人,就連祂也要經驗學習的過程。呱呱墜地之後,祂要依賴父母的供養與教育,才漸漸學會自理;祂像其他猶太小孩子一樣,要從小學習律法的道理;祂賴以為生的工匠的手藝,也是從父親那裏因學習而獲得的。神學家時有討論,究竟主耶穌那「神的兒子」的自我認識,是從哪時開始的?是怎樣獲得的?正因祂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我相信祂要隨着成長歲月,漸漸確認自己的身分與使命,而過程中,祂因為成長而對人類的處境越發加深體會,也因為祂與父的心懷相通,祂對世人的憐憫也不斷增加。我相信,主耶穌一眼看出人困苦流離,並不是祂與生俱來的「能力」,那是祂親密地與天父結連、真實地活於罪人當中的結果。

傳道者可愛之處,在於他並不甘於服從那種已被過分簡化的智慧傳統,以為人生只要善便有善報,惡便有惡報。他執着地考察,張開眼睛觀看,極力地尋求其中的道理。但其實他沒有放棄傳統的智慧,以致他宣稱:「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同樣地,我認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很多時候仍對生命具有解釋力,但在某些事情上,它卻派不上用場。正如我常常思想:一個無罪的人為別人而成為罪,使不義的人能成為義,這到底是甚麼道理?

禱文


慈愛的天父,祢使我們這些罪人成為義,這說到底是愛的道理,因為愛的本質已超越「理」的層次。感謝祢!每一天我們在祢的恩典中繼續存活,還有機會好好經歷自己的生活、行動、存在,便足以說明祢愛我們。願我們能更服從這愛,行出這愛。以上禱告是奉恩主耶穌名字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