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6月16日

新約經卷:加二15~21 週四

2: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2: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2: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2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21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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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本章是保羅在稱義的課題提出因信稱義的見解。他指出保羅和彼得「生來是猶太人」,都知道人稱義是因信了耶穌基督,而不是因猶太人的律法,豈能把律法加諸在歸信的外邦人身上,要求他們行割禮及遵守潔淨的飲食規例?「向律法死了」與「向神活著」是一個銀的兩面,保羅清楚地道出「稱義」不是從遵守律法而來,乃是信耶穌基督而來。律法的總綱是愛,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為人犧牲的愛成全了律法的真義。祂以愛教導人如何與神及人相處,故此愛超越了律法,人藉著信接受基督捨己的愛,能與主耶穌基督同活,並活出新生命的樣式。雖然人還是在這肉身活著,但內心已成為耶穌基督的居所,祂在人裏面活著,使人成為新造的人了。

反省:

今天我們有主耶穌在我們心裏,生命由靈性主導,能活出屬神兒女的樣式。讓我們一同反思自己的生命與未信前有甚麼不同呢?在哪方面我們依然故我,未能開放給主耶穌在心中掌王權居首位呢?

代禱:《代禱的邀約》── 青年及長者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