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8月11日

新約經卷:來十一1~3及8~16 週四

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11:2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11:3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11:8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裏去。
11:9 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
11:10 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11:11 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
11:12 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
11:13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11:14 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11:15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11:16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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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本章是保羅對「信」的教導,「信」承接著十章廿二節的「信心」,所指的是基督徒的「信心」。學者一般認為保羅不是要在此對信心下定義,卻是從過去歷史人物的行動中呈現出這份信心。「信心」所涉及的對象是「所望之事」及「未見之事」。「所望之事」指盼望之事,這些都是指將來的事,是以神的應許為基礎。「未見之事」則包括現今的、屬於永恆的屬靈世界的事,如「那不能看見的神」(十一27)天上的聖所(八2、九11、24)等。「信心」對人提供了屬靈事實的證據,也是我們接觸所不見之事的方法。保羅以舊約聖經人物亞伯拉罕所作出引申解說,亞伯拉罕「因著信」遵命出去,相信神必要成就對人的應許。亞伯拉罕憑信心不憑眼見的典範,成為了後世的信心之父。13~16節是一小結,指出亞伯拉罕及他的後裔都是寄居者漂泊在外,他們不斷地尋找一個家鄉。家鄉就是一個人的出生地及永久居住地,他們所嚮往的卻是在天上更美的家鄉,他們死時神的應許尚未實現,但他們都懷著信心而死,並抱著熱切的期望。

反省:

信是人領受神藉耶穌基督對人施行的救恩的必要條件。亞伯拉罕因著信一代一代地應驗了神對人的應許。今天,我們又怎樣活出這份信心,展現出屬神子民之生命樣式?

代禱:《代禱的邀約》── 青年及長者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