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的敬虔] 3 月28 日 – 寫在心版的道

文:林藝環牧師

我們若願意遵從耶穌基督的教導,
在任何時刻,神蹟奇事也會伴隨我們,
只是我們要常常親近主,
祂必讓我們看到祂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為。

太十七 24 ~ 27
24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
25 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征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26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27 但恐怕觸犯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經文淺釋

經文所指的丁稅是指猶太人的聖殿稅(出卅11 ~ 16),凡廿歲或以上的猶太男子均需每年繳付一次,金額為半個舍客勒,大約相等於兩天的工資,此稅款用以支持聖殿的開支。因彼得是門徒的首領以及屋子的主人(參可一29 及九33),所以收稅人找他作代表,免得騷擾耶穌,以示對夫子(老師)的尊重。彼得以為耶穌亦必遵守律法,所以代耶穌回答會納此稅。顯然耶穌知道彼得所做的事,耶穌卻要指正他,並引用君王收臣民的通行關稅和人頭稅為例( 中文和合本將聖殿稅與人頭稅以同譯作「丁稅」; 後者是不論男女,按人頭徵收的稅項),指出君王的兒子沒有交稅的必要;耶穌既是神的兒子,根本就不必交聖殿稅,因耶穌為要體恤有人或因耶穌不繳稅而內心不安,於是乃盡諸般的義,透過彼得施行神蹟,從魚口中拿取該付的聖殿稅。


思想問題
  1. 耶穌既贊同彼得所行,又為何要向彼得解釋呢?今天我們又有幾多生活的抉擇,是沒有經過思考而作出的呢? 尤其是教會的運作,我們又可曾花心思去了解背後的意義嗎?
  2. 耶穌既然不必繳付聖殿稅,卻又藉彼得施行神蹟,他這樣做是為了誰?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有學效主耶穌,為了別人的好處因做了超出我們當盡責任的事嗎?



神啊,
教導我們如何在生活之中,以事奉主的心態來待人接物,依從主的教導而行事為人,願神叫我們的生命能彰顯祢的榮耀。
禱告乃奉耶穌基督之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