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4月17日

使徒行傳:徒十34~44 週一
10:34 彼得就開口說:「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
10:35 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10:36 神藉著耶穌基督(他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將這道賜給以色列人。
10:37 這話在約翰宣傳洗禮以後,從加利利起,傳遍了猶太。
10:38 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他同在。
10:39 他在猶太人之地,並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們作見證。他們竟把他掛在木頭上殺了。
10:40 第三日,神叫他復活,顯現出來;
10:41 不是顯現給眾人看,乃是顯現給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裏復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
10:42 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10:43 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10:44 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
淺釋:

本篇記載彼得到了哥尼流的家向他傳道,這是使徒行傳首次記載彼得向外邦人宣講耶穌基督福音的信息。哥尼流是義大利營的百夫長,他一家都敬畏神,並常常禱告。有別於向猶太人傳道,彼得特地強調神是「萬有的主」,透過猶太人為世人帶來救恩。神是「不偏待人」;「不偏待人」原文是仰臉,引申出喜愛及得寵的意思,表示神不按人的種族、階級賜下救恩。彼得重新述說耶穌基督在世的職事,耶穌從加利利走到猶太,行各樣的善事,不斷趕鬼治病,背後都有神的同在。主耶穌從死裡復活,在門徒中顯現,得到人的見證。相信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必會因祂的名罪得赦免。

反省:

彼得對外邦人的宣講有其獨特性,他先從普世救恩入手,再引申到耶穌基督的作為及對每個人的赦罪之恩。今天,我們怎樣向身邊的人適切地宣講福音的信息?我們以怎樣的話語及態度宣講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呢?


代禱: 中國社會及教會
  1. 根據婦聯估計,有百份之二十五的中國婦女曾經歷家庭虐待或家暴。其中,在交往中或婚姻裡的女性,也有接近四成曾經歷各種形式、大小的虐待。中國開始制定第一條關於家暴的法律,正式為家庭暴力下定義。根據此定義,警方必須正式回應家庭暴力的舉報,法庭亦需在兩天內發佈禁制令。一經定罪,施暴者最高可被判處七年徒刑。
    人的眼睛未必看見,上帝卻看見與拯救孤苦者。為到在暴力或各種虐待中的婦女祈禱,求上主保護她們,亦幫助發生家暴問題的家庭能對症下藥地面對問題根源,找到最好的解決方法,重新建立千萬段破碎的家庭關係及受傷之身體與心靈;也讓我們為家暴有關政策能有效並公義地實施與運作,有效幫助受虐婦女而禱告。
  2. 近年來,中國政府加強對宗教的管制,境外福音機構到內地教會服侍必須步步為營,也需要放下固有模式,尋找不同的服侍配搭。求上主帶領境外機構的事奉者能有智慧及把握機遇,在內地推動事工時能與內地同工衷誠配搭,不只憑感動或堅持。在不能公開、不能高調宣揚福音的環境下,有毅力地以「砌磚頭」方式建立小組,花時間與心力先造就一小群門徒的生命,以致能更有效延展內地的福音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