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8月8日

新約經卷:林前四6~7 週二
4:6 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
4:7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淺釋:
第6~7節的小段是解釋不可「評斷」(3~4節)、「判斷」(5節)以及自高自大(6節)的原因,也就是〈三3〉中所提及的嫉妒、紛爭。「不可過於聖經所記」:「聖經」指向前文保羅所引用的舊約經文(參一19、31;二9、16;三19~20)。「不可過於」的原因在於6節下-免得你們自高自大、看重這個,看輕那個,這非「聖經」教導的目的。從神、從基督、從聖經而來的真理乃是叫人能合一(三8的「一」),而不是起嫉妒、紛爭。最後,針對哥林多信徒的「自高自大」,保羅以三個的疑問句作為對質;「與人不同」,按字義為分辨、區分,若放在法庭場景則為仲裁或斷定,表達的是一種顯而易見的不一樣。當哥林多信徒自以為較他人為智慧和有別於其他信徒群體時,保羅指出他們所有的都是從神所「領受」的,並非出於自己(二12~16),這就是不可「自誇」的原因。
反省:
我們如何能讓人看出我們的「與人不同」?就是我們同有基督的愛!主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35)」

代禱:香港社會及教會
  1. 近期接二連三爆發涉及外判合約的勞資糾紛,例如浸會大學保安及清潔服務,以及將軍澳醫院、靈實醫院和聯合醫院清潔服務,甚至壹傳媒的員工也「默站抗議」,反對公司把美術部的工作外判。香港政府把大量工作外判給私人營辦商,當中也出現過不少問題。這些事件讓人關注到外判制度的問題:僱員(尤其是基層勞工)的權益往往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工人的待遇被壓低,工作時間偏長等等。祈求神讓社會大眾對外判制度有更多的關注,使相關的執法部門(如勞工處、職金局等)作出更多有效的措施,以保障基層勞工的權益,也使政府對自己的外判商提高監管,防止不良外判商從中剝削工人。
  2. 為到香港各神學院祈禱,祈求神加添眾神學院院長及老師們的智慧及異象,藉著適切的課程在神學及聖經知識上裝備好他們的神學生,為教會訓練出未來的領袖。另外,也為到剛畢業的神學生祈禱,求神帶領他們尋找到合適的工場,讓他們的恩賜得到發揮,為神獻上自己,忠心事主,一生經歷神的豐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