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的敬虔] 3 月27 日 請以順從來展示我們的信

文:周健雄牧師

「信」和「順從」從來是一體兩面;無信就不能順從,不順從也不能稱為信。

約十二44 ~ 50

44 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
45 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
46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裏。
47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48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49 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
50 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經文淺釋

主耶穌說祂是到世上來的光,凡信祂的人都得以脫離黑暗;這是喻意式(allegorical)的表達,具體地說:主耶穌到世上來不是為了審判世人,而是要帶來拯救,使凡信祂的人得以免於因罪而招來神的震怒。要得著主耶穌的拯救,信是必要條件,而信展現在聽從主耶穌的話(rēma)上,因為主耶穌本是父神所差來的「道」(logos),祂所說的都是從神來的。主耶穌傳講神的命令,而神的命令就是永生,因此不信主耶穌、不遵從祂的話的人,等於不信神,不但失卻永生的福分,且是在末後的日子受審判,即是靈性生命與神隔絕、永遠死亡。


思想問題


一、「信」和「順從」從來是一體兩面;無信就不能順從,不順從也不能稱為信。我們身為基督徒,能夠毫無愧色地宣稱已順從了主耶穌嗎?

二、主耶穌說祂來是為了施行拯救,但又再三提醒我們有受審判的可能性。是甚麼讓我們得不到救恩且要受到審判?要如何行才可以免於審判並得著救恩?



禱文


慈愛的天父,感謝祢差祢的聖道取了肉身來到人間,叫我們可以藉著信而得生,祈求祢賜我們一顆順服的心,切實遵行主耶穌的話,使我們得以脫離罪惡的幽暗,並得以提升自己的屬靈境界,有能力一生作順命的基督徒,得以在地上為主耶穌作見證,在天上為忠心、蒙恩的子民。祈禱奉主耶穌的名字而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