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之路] 4 月7 日 週六 【約二十21 ~ 23】

第七站:復活之主授予赦罪的權柄
【約二十21 ~ 23】

20:21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20:22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20: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淺釋

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對他們作出差遣。受差者的出現是要作差遣者的代表,例如羅馬時期的地方總督受差遣,就是要作為羅馬皇帝的代表管治地區。耶穌是天父的兒子,祂在世時也是天父在地上的代表。因此耶穌強調自己說甚麼、做甚麼都是按天父的旨意而行,而不是按自己的意思,而且祂所做的都是要將人帶到父面前。
耶穌要差遣門徒成為祂在地上的代表,就是要遵行天父的旨意,並將人帶到父面前。羅馬皇帝要地方總督作為他的代表,會給他們管治的權柄;而耶穌則是賜下了聖靈給門徒,隨時與門徒同在。
耶穌在此特別提到門徒藉著聖靈而有赦罪和審判的權柄──這從來只是神才能有的。但因著耶穌基督受死與復活所成就的救贖之功,以及聖靈親自的同在,門徒可以帶著從神而來的權柄去宣告耶穌基督赦罪的福音,以及向不信之人、在罪中沉淪的人宣告審判的信息,將人帶到神面前。
屬靈的權柄是從神而來的,因此,作為耶穌在地上的代表,我們必須順從聖靈藉神話語,即真理的引導,才會有從神而來的權柄。因此,當面對我們的事奉時,斷不能靠自己的血氣行事,任由自己的情緒、私慾,甚至是世界的手段、樣式主導我們的事奉,否則我們的生命就不能承載屬靈的權柄,事奉只會軟弱無力,代表不了主耶穌基督。

反省

讓我們反思自己事奉時的心態,倘若我們有靠一己的血氣行事、漠視聖靈的感動、或是偏行己路的時候,讓我們在神面前認罪,求神赦免;倘若我們在事奉中信心不足,心中常常充滿恐懼,讓我們求聖靈加力,叫我們定睛於已經復活的主耶穌,因為祂已經藉著聖靈將屬靈的權柄賜給我們,願聖靈叫我們能放膽為祂作見證,將人帶到神面前!

代禱:個別肢體需要
  1. 教會中有不少弟兄姊妹從事前線工作,工作上須要面對許多人,身心所承受的壓力頗大。若不處理這些壓力,積聚於心,容易被拖垮。求神與這些肢體同在,讓肢體們懂得恒常梳理自己的情緒,並透過屬靈操練及肢體同行,將重擔交託給主。
  2. 祈求上主垂憐、醫治患病肢體,使他們縱在哀傷、沮喪、絕望之中,仍感受到祂的眷佑與平安。同時,也求神賜弟兄姊妹智慧,並有一顆愛心、耐心、同理心,把福音傳給他們及其未信主的家人,作他們的同行者。願在復活節期的日子,眾人一同經歷復活主所賜的平安、喜樂與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