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的敬虔] 4月19日, 2019

救贖我們的主

文:林藝環牧師

其實,當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在難關中,不走到主耶穌基督面前,承認自己的軟弱或過犯,並請求祂來一同渡過困境,反而相信世界所提供的「旁門左道」,彷彿信仰是抽離於現實生活的一樣,這豈非是對主耶穌基督的一種侮辱嗎?

路廿三39 ~ 43


39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40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42 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經文淺釋

馬太福音說明了兩個犯人是「強盜」(太廿七38 及44),這不單印證了本章41 節中的「是應該的」(原文是「公正/合適」),即是罪有應得的,也應驗了以賽亞先知的預言:「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三12 中)。只是兩個犯人面對耶穌的死亡,有著不同的態度,一個如同「從那裏經過的人」(太廿七39 上)一樣的譏誚祂,儘管在耶穌頭上的牌子已說明祂是猶太人的王(路廿三38 下),這一切都沒有叫人認出祂的身分,反倒成了譏笑的話柄。然而,被釘的另一犯人,以一句「你……還不怕神嗎?」來喝止那犯人說侮辱的話,他明白耶穌是無辜的,並承認祂是基督,相信祂將會重臨世間治理祂的國,亦是審判世界之時,他於是懇求耶穌給他恩惠憐憫(「記念」的意思)。

思想問題


這一幕可視為世人如何回應耶穌基督救恩的縮影。面對十字架,有人會採取不屑,甚至譏笑的態度;有人卻會承認己罪,悔改求赦免。今天我們的生活言行,究竟反映出我們是哪一種人呢?是不怕神的?還是懂得求主記念的?



禱文


主耶穌基督,
祢曾在我們仍死在過犯中之時,為救贖我們而甘願承受十架的苦楚並作出犧牲!祢是我們生命之主,若沒有祢的同行,我們實在無法面對生命中種種的挑戰和困難,我們承認自己滿身罪孽,本是不配領受祢恩典的人。雖然我們是那麼固執、自我和卑劣,祢卻不厭棄我們,給我們悔改回轉的機會!感謝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