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月27日, 2020

十誡:出二十7 週一
出二十7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淺釋

按照基督新教的傳統,這是十誡的第三誡。這簡單的誡命牽涉了三個問題:第一,妄稱神的名,具體而言是指甚麼?拉比Rashi認為妄稱神的名,即是以神的名來胡亂發誓甚至發假誓。但原則上,「妄稱神的名」字面的意思是:不是出於良好的動機而說出神的名。故此,這包括任何輕蔑、不尊崇地提及神名字的情況。第二,為何禁止妄稱耶和華─神的名那麼重要,要列在十誡之中?在近東世界中,一個名字代表了這個名字所指的主體,也包含了這個主體的地位、屬性和影響力。所以妄稱神的名就即是對神不尊重和輕蔑,實質上是對神的羞辱,而作為有限的受造物,人面對無限的、輕慢不得的造物主宰,不可以不存敬畏之心。第三,違犯了這誡命會面對甚麼後果?「不以他為無罪」字面意思就是「不會讓他離開而免於刑罰」。刑罰是必然的,但經文沒說明刑罰的細節,即原則上可以是任何神眼中合適的刑罰。在一些嚴重的情況(以神的名說謊),刑罰就是滅亡(耶廿七15)。

反省

人往往會以為自己正在為神行義,但實際上所作的,卻與神的心意背道而馳,這也是妄稱神的名。請安靜在神的面前,省察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哪些時候也妄稱了神的名?

代禱:中國社會及教會
  • 中國社會經濟轉型伴隨著激烈的社會衝突,如何認識和剖析這些衝突是學術界關注的問題。政府面對的挑戰包括:急劇擴大的區域及階層分化、嚴重的環境破壞、數量龐大的弱勢群體等。求神賜給國家領袖人及各級領導謙卑的心,能採納最有效的方案或措施回應問題,並且對症下藥,使民生得到最大保障。
  • 國內的宗教政策正逐步收緊,政府對於那些沒有進行登記的教會組織的行動升級。求神幫助內地教會,能懷著純良及智慧的心與政府交往,既能堅守真理的立場,也能為教會爭取更大自由度和運作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