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5月12日, 2020

新約書卷選讀:太五21~26 週二

太五21~26

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5: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5: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5: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
5: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

淺釋

耶穌在詮釋十誡中「不可殺人」不單視之為一項對謀殺的刑法,而是更深去剖析謀殺背後的成因,就是人「向弟兄動怒」。耶穌指出憤怒就是構成仇恨,以致謀殺的先因。人若任憑自己怒氣主導自己,就會墮入犯罪的危機而不自知。22節中「拉加」或「魔利」是指罵人愚蠢的話。當人選擇以惡毒的話指罵弟兄的時候,顯示他已被憤怒的情緒所主導,沒有加以控制怒氣,雖則未有謀殺的行動,但內心已將對方恨之入骨,有置其於死地的念頭。耶穌在23至26節進一步提出兩點應用:一)要以對人的復和行動來作向神獻祭的基礎:向神獻祭前,理應先檢視自己與人的關係,正視別人對自己的怨恨;二)人應該趕緊就虧負別人的地方,向對方付出賠罪,彌補當負的責任,平息對方的怒氣。

反省

在安靜中檢視自己對甚麼人、甚麼事懷有怒氣,在禱告中將事情和感受交託給神。此外也反思有誰向自己懷怒,祈求神幫助自己與人尋求復和,修補關係。

禱文

親愛的天父,面對疲情放緩,我們祈求祢仍然記念患病的人,使他們得著醫治,也提醒市民保持警覺,注意衛生,讓疫情不會再度蔓延。主啊!面對世情的動盪不安,人的心因此感到惶惑恐懼,祈求祢教導我們作和平之子,向世人分享愛和祝福。我們也祈求祢保守我們,不被情緒主導,學習用靈性主導的生命面對今天所遇到的人與事,好榮耀祢的名。祈禱奉主耶穌基督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