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7月15日, 2020

詩篇:詩一一九105~112(和修版) 週三

詩一一九105~112(和修版)

119:105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119:106 你公義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著誓言而行。
119:107 我極其痛苦;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
119:108 耶和華啊,求你悅納我口中的讚美為甘心祭,又將你的典章教導我!
119:109 我的性命常在我手掌中,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
119:110 惡人為我設下羅網,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訓詞。
119:111 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
119:112 我的心傾向你的律例,謹守到底,直到永遠。

淺釋

詩一一九是最長的詩篇,全篇沒有特定結構,但圍繞著律法與智慧的教導。節錄的部分有六個與「律法」相關的近義詞:一、「話」(節105、107)有很廣闊的意思,可以是指示、勸告、法令及審判,帶有光照、拯救的能力。二、「典章」(節106、108)有「按法律裁決」的意思,可理解為「公平」和「公正」。它教導人認識神是賞善罰惡的,敦促人去堅持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情,避免神的「審判」。三、「律法」(節109)在此並非指律法書,而是指出於神的、滿有力量的神的話語,包括從神而來的啟示、生命的指引、先知的宣告、祭司的教導。四、「訓詞」(節110)是個人心性品格的準則,儘管惡人設計謀害自己也不更改或動搖。五、「法度」(節111)是指成文的條例,乃關乎生命蒙福的產業,因為「法度」記載著神的喻令,勸戒人必須守約。六、「律例」(節112)原文字根有「約束」、「規範」的含意,此字用於律法上,強調的是「規範」和「準則」,是刻在版上,清晰而具體地條列甚麼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並向民眾公佈,讓民眾學習並默想。這六個近義詞可籠統地稱為「神的話語」,它們都指出,神話語滿有大能,人藉著神的話語能與神建立緊密的關係,遵守神的話語的人必蒙神賜福,前途一片光明。

反省

按詩人描述,神的話語不單是有永恆價值的「產業」,更關乎個人的「性命」。過往你怎樣學習、傳揚、切慕、仰望、記念和遵守神的話語?試試計劃未來一個月,怎樣可善用時間來研讀、思想、並遵行神的話語。

禱文

慈愛的天父,祢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在困難中,祢的話語給予我們盼望與安慰;在豐富之時,祢的話語提醒我們要懂得謝恩及分享。人生實在苦短,求祢幫助我們愛惜光陰,好使我們每天恆切地研讀、思想、並實踐祢的話語,恆切地追求具永恆價值的生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