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的敬虔] 3 月 30日

濁世清流因主愛

文:張勁宣教師

我既身為基督徒,豈能讓犯罪之人的行為影響我,使我放棄遵行神的教導呢?

經文: 路廿三50 – 56

聆聽版

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裏素常盼望神國的人。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裏;那裏頭從來沒有葬過人。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經文淺釋

猶太的宗教領袖一直與耶穌對敵,猶太公會最後更決定處死耶穌,但其中也有例外,這人名叫約瑟。他雖是猶太公會的議士,卻向彼拉多求同意,將耶穌的身體從十字架上取下來。約瑟是個敬虔的猶太人,恪守安息日的律法,他知道屍首不能留在十字架上直至安息日,為免抵觸安息日的條例,便盡快將耶穌的身體埋葬( 參申廿一22-23)。甚至,他親自用細麻布包裹耶穌的身體,並放入原為家人預備的新墓。而膏抹屍首的習俗,則留待安息日完結後才可以做。經文指出約瑟是「為人良善公義」,表示出他與其他的猶太領袖有所不同。「公義」就是指這個人願意行出神的道,即使他要求埋葬耶穌的屍首之舉,必會惹來猶太公會的敵視。約瑟深明這道理也仍願意冒險而行,說明他除了認識傳統的教導,更認同耶穌的教導及對他人的愛與關懷。


思想問題

聆聽版

當面對世俗的文化與信仰的教導有所衝突時,你願意挺身而出在人前見證神的教導嗎?還是你會置身事外,漠視神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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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有一位公子,他飽讀聖言之書,也學庫五車。外貌說不得上是氣宇軒昂,但為人彬彬有禮,出口成文。他對父母孝順有加,每天早上也親自走上市集,買一件剛出爐的蒸鬆糕給他的母親。有一天,家丁發現公子忘記帶銀両,他便急忙追上,在市集前就找到了公子。公子帶著家丁到了賣蒸鬆糕的地方,家丁看見那賣蒸鬆糕的販子惡形惡相,就想阻止公子跟販子買東西。但公子已經開了口說:「大哥,麻煩你包一件鬆糕給我。」惡形惡相的販子粗聲粗氣地說:「又是你!天天都來只是買一件半件……阻頭阻勢……」販子一面包一面罵,但公子仍然彬彬有禮地接過鬆糕,奉上銀両,說:「謝謝你的幫忙。」家丁在旁看得目瞪口呆,同時也氣憤難平地問公子:「公子,那販子的態度囂張無禮,為甚麼要對那販子這麼好聲好氣呢?」公子答:「販子對他人無禮是他的問題,我對他人有禮是因為我有學養。再者,為甚麼一個無禮的人,能夠可以影響到我對他人的禮貌呢?難道我要與販子對罵或打他嗎?為甚麼我要因這個販子的無禮而放棄我多年的修養呢?」

以人口計算,基督徒在香港只佔很少的百分比,我們每天正活在一個與基督教信仰價值甚為不同的社會。世俗的價值主要是以利益為先,人與人之間為著利益,爾虞我詐。有公職人員甚至瀆職自肥,壓榨他人、以權謀私。基督徒活在這世界固然不應同流合污,更要活出神的教導。

世俗的人犯罪是他的個人問題,他必須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基督徒不會被世俗的人的所作所為影響而同流合污,更應該堅守神的教導,在世界中見證神的名。我既身為基督徒,豈能讓犯罪之人的行為影響
我,使我放棄遵行神的教導呢?


禱文

聆聽版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賜下救恩,藉著將獨生子賜給我們這行動,使我們能得著新生命。求聖靈時常提醒我們,叫我們謹記我們是已得著救恩的人,叫我們堅持神的教導,在俗世中生活而不被影響以致失腳,更要竭力持守真理,見證並榮耀神的名。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字而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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